今年以来,供水监察部对部分工业用户的用水量进行了跟踪抄表,并将用水户近几年的用水量进行同期比对,同时将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用水量进行对比,这是供水监察部一直以来坚持不懈的前期普查工作。近期,在稽查中发现我市南部一家企业的用水量远低于正常的用量,该企业拥有厂房、临街门面和一家宾馆饭店,情况很可疑。经过周密部署,集中了三个中队的监察员突击对该企业进行了稽查。
临时关阀该企业的供水阀门后,发现该企业内部还有自来水流出。监察员立即分组开展工作,一组仔细查看该企业周边的供水管道,一组对企业内部的供水管网进行摸查,一组对企业负责人展开调查询问。该企业负责人态度恶劣,既不配合供水监察人员的工作,也不承认违章行为。监察员通过细致的排查,详细核对了自来水主管道的分布后,在该企业的大门口发现一个水泥的窨井盖很可疑,它与正常的下水道、雨水井安放的位置明显不符,而且浇筑得异常厚实,当几名监察员合力打开窨井盖时,一根私接的φ50水管呈现出来。在事实面前,该企业负责人终于承认了盗用自来水的违章行为,随后监察员耐心向其宣传了《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》的相关内容,讲明了利弊关系和情节的严重性,该企业负责人终于认清了自已的违章行为。
根据《条例》第六章第五十四条和第五章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,供水监察部对该企业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并追补了水费。